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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冤魂难寻找 陈年档案得线索

    作者:刘持平 文字录入:牧青青  谢绝转载


    1973年6月12日,素有火炉之称的石头城炎热非常。城东南郊胜利闸附近的护城河里,三个少年在嬉水。水面上漂来一团棉絮,少年就将它当作水球玩耍,相互争抢,一会儿压入水中,一会儿抛出水面。棉絮经不起如此折腾,散开后露出一个塑料袋,袋中一个人头怒目咧嘴。受惊的少年连滚带爬地逃上了岸。 胜利闸护城河中发现碎尸人头的消息很快上报到了市局刑侦处。

    10分钟后,又接报,一小学生放学后在一河塘内捉青蛙时,摸到了一只用旧棉絮包裹、插在塘泥中的人脚。为了查明塘中是否还有其他尸块,当晚挑灯夜战,边安装水泵抽水,边陆续打捞,又在塘内发现人的腹部、股部肌肉各一块。

    打捞工作惊动了周边群众。相邻的一农村妇女反映,8日深夜,听到她家的狗叫得厉害,好象盯着人叫,接着有泥块似的东西砸在大门上。9日早晨,其儿子打开大门,发现门口有一块肉,拾起来放在桌子上。

    她看到肉的皮很细白,像个猪蹄筒,准备烧了吃,后因闻到有一股异味,就扔到对面马路的粪坑里了。

    经打捞,在粪坑中发现人的乳房肌肉等三块。

    上述情况不容置疑地说明,发生了多年未见的凶杀分尸案。市公安局随即部署在全市进一步全面搜索其他尸块。第二天开始,1000余名警察全都投入到清厕所,扒垃圾,淘阴沟,打捞水塘,检查防空洞、涵洞、空房,发动群众,寻找尸块和女性衣物的工作中。

    寻找尸块的工作是件脏活、苦活,更是件细活,哪怕是道听途说的可疑线索,也要一追到底,搞个水落石出。

    有个清洁工反映,11日晚清理红卫街和朝阳巷两个厕所时,曾有一块带肉的骨头堵住了粪车的出口,拿出来后把它甩到了中山门外垃圾堆上去了。侦查人员随即冒着倾盆大雨扒遍了垃圾山也没找到。

    心有不甘的侦查员转而走访经常在这一带拾荒的人员。一小孩提供,前几天在此捡到一块带肉的骨头,将它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追到废品收购站,所收的骨头已打包转入了市废品公司骨头仓库,正准备运往外地加工骨粉。20多名警察和仓库的全体职工,在高温下,打开一包包奇臭无比的麻包,一块骨头一块骨头检查,整整查了62麻袋,终于捡出一块可疑骨块,经法医鉴定,是一女性左膝盖骨。

    经全市一个多星期的广泛查找,共在五处河塘、五个厕所、一个粪坑共11个地点,发现属于同一人体的残块49块,可拼成三分之二的人体。

    查明被害者,无疑是侦破此案的当务之急。面对一堆烂肉碎骨,难度可想而知。侦查组为此邀请了口腔、病理、皮肤、解剖等九个专业的医学专家和全省各地的法医前来会诊,逐步画出了被害人的脸谱。

    死者女性,20岁左右,中下等个子,体形较胖,无生育史;手指较尖、手背较厚,非重体力劳动者,可能是城市的青年工人,或下放农村倒流回城市的知识青年或学生;发现尸块的时间距被害时间七天左右。

    结合对包扎尸块所用的旧棉絮和细麻绳等物的检验,综合判断,凶手应是本地人,家居石头城两代以上,经济条件不富裕,本人或家庭成员从事体力劳动,很可能是木工或渔民;分尸的现场环境隐蔽。为此确定排查的重点是城市老住户中的单门独户、单人房间、单身汉。

    那时正值“文革”中期,动员和发动群众采取群众运动方式。最后统计先后召开骨干会4800余场,群众大会6600余场,参加人员达85万余人次,真可用“史无前例”来形容。

    在随后的四个月工作中,侦查组普查了15至25岁的女青年21万余人,其中常住户口16万余人,1968年下放农村插队的女知青3.9万人,发案前临时来宁的女青年1600余人。分别通过走访、调查、座谈、发函等各种形式,做到见人、见信、知下落。经如此繁重复杂的工作,还是未能查明死者身份,侦查处于停顿状态。

    在群众提供5200多条线索中,关于被害人的线索1800余条,最后只有三条线索没有下落。

    17岁的孙小娣是案发第二天就让侦破人员兴奋的线索。孙因患过大脑炎而有些痴呆,外貌个子与死者相符,尤其其右臂上天生的一块黑斑与尸块右臂部位的褐色斑迹相吻合。孙父因偷窃、赌博和扬言杀人两次被拘留、一次劳改,经常与人乱搞男女关系。孙家夫妻早已离婚,父女俩单门独户住在一小房间内,同睡一床。群众反映在孙床铺周围的墙上有明显的石灰涂抹的痕迹。

    进一步的调查证明,孙家的住宅并无凶杀可疑之处;尸块右臂的褐色斑块经病理切片检验,亦非天生斑块,而是在阳光照射下腐败所致,这条线索一星期后彻底否定。

    另一名失踪者叫周风琴,因外形特征明显不符,暂作登记备案。

    最后一人是21岁的钢材厂女工冬兰。冬兰在6月7日上午从家中外出后失踪,几个月杳无音讯,下落不明。

    冬兰的线索已先后被否定了三次。

    第一次是根据清洁工在厕所内发现尸块的时间是6月6日或7日上午,与冬兰同日上午失踪时间上有矛盾而排除。

    第二次是依据理发师对死者发型的判断。理发师认为死者的发型属于时髦的“游泳式”,系在理发店理的,时间一个月以上。而冬兰出走时留有两条长辫子,明显不符。

    第三次,将冬兰的照片与尸体头颅照片比对,发现两者的眼皮、眉梢的走向、左眼的内眦角、耳朵的外形等有差异而被否定。

    但冬兰的失踪仍然是个不解的谜。

    自1971年“林彪事件”以后,在周恩来总理的关心下,全国公安机关一部分老同志重新回到工作岗位。石头城几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直接被委派负责此分尸案的侦破。

    上任伊始,他们对冬兰这条线索十分重视,组成八人小组,从生活、工作、家庭、交友等各方面入手,重新对冬兰作由近到远的彻底调查,发现了许多可疑之处。

    在冬兰经常接触的20多名关系人中,其第四个恋爱对象周武大矛盾突出,冬兰和周恋爱,遭到父母的强烈反对,周曾多次将冬兰留宿家中,引起冬兰父母的冲砸,周武大被迫将冬兰交出。5月份,冬兰转而与他人恋爱,周武大气急败坏地扬言:“不会让她过好日子!我要敲死她!”作案动机明显。

    经查,冬兰失踪的当天上午,身为房管所木工的周武大在一居民家修理门窗过程中不辞而别。第二天旷工,第三天去农村支农劳动,显得十分疲惫,休息时倒下就睡,有人开玩笑地将他的袜子脱下来又放到他嘴里都不知道。 更为重要的是,案发后周将与冬兰合影的照片交给朋友保管留念,言行十分反常。

    据此分析,冬兰被害的可能性极大,即使不是此分尸案的被害者,冬兰也极可能被周武大密害后藏尸某处。9月19日决定拘留周武大,同时搜查其住宅。

    周家居住在一大杂院内,虽单门独户,但在这人来人往、众目睽睽的居民院内怎么可能杀人分尸而不被发现呢?侦查人员先入为主,造成搜查一无所获,事后证明,这次搜查结果,将破案日期整整推迟了两个月之久。

    周武大不是省油的灯,被拘后一口咬定自5月份分手后,与冬兰再无接触。审讯的过程是双方侦查与反侦查的过程,是斗智的继续。各方均通过察言观色,言谈举止去判断对方,影响对手。经一个阶段的审问,预审人员对周涉及分尸案的嫌疑,由开始认为特别重大,逐步动摇直至最后明确表示,周不是此案凶手。

    难道又搞错了,打了哑炮?

    冬兰生死不明,周武大认定无据,此案侦破到了最困难的时候,症结仍然是死者身份没确定。冬兰已是剩下的最后一条,也是最接近死者形象、最符合被害时间的线索,必须彻底查明。

    残缺不全的尸块中,只找到左手与左脚,由于高度腐败,表皮已全部脱落,捺印指纹已无可能,还有没有利用价值?指挥部要求技术人员想尽办法攻关。

    各种常见的技术办法都用上了,均不成功,最后土油灯的黑烟帮了忙,终于将指纹成功显现出来并拍成了可供鉴定的指掌纹照片。

    有了指纹这一法宝,技术人员转而全面收集冬兰可能留有指纹的物品。在冬兰家中,从冬兰经常翻阅的一本杂志上,显现出了右手指纹,虽无法与死者左手作比对,但遗留四个月以上的指纹还能被显现,突破了原有的认识,增强了大家的信心,寻找冬兰生前使用过的物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11月8日,终于在工厂保存的冬兰1971年3月填写的职工登记表上显现出一枚左手汗液掌纹,当时填写人写完后不经意地摁了一下所留。正是这两年多前的不经意的一拍,使久侦未解的分尸案骤然显出生机。经鉴定,死者掌纹与冬兰登记表上掌纹特征完全一致,周武大的嫌疑随之真正确定。

    周武大经侦查、技术、预审三个环节四次否定了嫌疑,最终又被认定,这在重大专案中是绝少有的。余下的关键问题是寻找到分尸现场及相关证据,形成铁案。

    经重新梳理周的来往关系,发现周曾借朋友一小厨房,经常作为与冬兰幽会的场所。对这不到六平方米的地方,技术人员整整搜查了五天五夜,从墙上石灰到表层泥土,一一作了化验,终于发现了包括与死者血型相同的血迹等一大批物证。认定此处为凶杀现场,在周的住宅中亦重新搜查到原忽视的与案有关的许多证据。

    进一步的调查证明,周武大之母、之兄均参与了此案,即行拘捕,两人先后供述了帮助周武大分尸、抛尸、毁灭罪证的事实。

    12月28日,经反复教育,周武大供认了因恋爱关系破裂,一人将冬兰杀害,再与母、兄共谋分尸的全部罪行。此案几经周折,全案到此终于水落石出。

    此案因成功地显现出两年之久的陈旧指纹而被列为指纹学的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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