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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人士谈网络审判


    佚名


· 什么是隐私,何谓界限,每人心里一杆秤。拿老观念来划线,或者根本没底线,恐怕都不能被接受。中国现在本来就是重建社会秩序和共同规范的过程中,一些事情的共同底线在那里,恐怕只有在不断的社会碰撞中才能碰出来。 ——祝志军

·1、网络公布他人信息,类似于传统报纸杂志的记者报道,但是,它做不到传统平面媒体的真实、负责任,这是个问题。2、缺乏规范的互联网,正在引发越来越多的纠纷。盼管理部门出台可行的政策做引导,否则问题会泛滥。 ——王昔

·虚拟的网络世界是个匿名场所。匿名意味着不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再加上个人融入群体带来的安全感,这进一步使每一个加入其中的个体都获得了在现实生活中所没有勇气和超强的敏感。这种勇气与敏感在正义的旗号下,发挥着令当事人也不可思议的力量与破坏力,它们甚至越位代替法律、法规、道德对当事人进行审判甚至制裁,可惜的这种勇敢往往演化成我们所俗称的网络暴力。 ——张伟

·网络舆论审判往往建立在信息真相不可知情形下,而快速做出的反应,通常缺乏客观性,而且这种舆论容易被煽情误导,或许这是值得网络舆论与网络监督思考的。 ——赵福军

·互联网法律一天不健全,“铜须事件”等就一天不死。其实,有了自我约束,别人哪有那么多攻击自己的机会。当受到攻击时,首先要反省自己,为什么受攻击的“总是我”? ——江江

·网络已经成为一个越来越容易引发争议的场所,这主要是由于现行法律不太完善所引起的。要想解决纠纷,还需完善目前的法律。 ——贾敬华

·网络暴民产生的原因在于匿名发言的不可控性,是否允许匿名发言,多大范围内可匿名发言,这是摆在网络媒体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毕竟,匿名举报与匿名诽谤的界限仅一指之隔。 ——李俊慧

·如何确定界限是重要,在合适的界限内的活动可以理解,但是超出合适的界限就会危险。 ——马健

·社会伦理PK网络伦理,虚拟网络依然要承受现实不能承担之沉重?网络民意能否起到客观的监管? ——苏湘迅

·这本来就是一个众说纷纭的社会,其实,我们的法律可以解决问题,难道非要到道德的法庭去审判吗? ——小刀马

·正义与邪恶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其中的界限就是“度”,处理任何问题,一旦失度,就会适得其反,甜甜的同学和网友的行为亦是如此。 ——阿祥

·虽然网络是曝光社会丑恶行为的有力工具,但为了避免误伤无辜,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耶兰特

·网络的力量是无穷的,利用得当是社会之福,利用不当使个人隐私遭受侵害、生命财产安全遭受损失,所以急须理性加以引导。 ——亦子剑

·互联网上有许多法律法规没有健全,还是需要网民自觉维护秩序,就像道德与法律法规,法规不健全,需要公民道德自发的作用。 ——法案

·过分的自由与过分的不自由都是不利的。 ——行者悟能

·“道德法官”也须依法“审判”。 ——赵占领


有感而发:网络审判有时是由于法律不作为或强大势力的介入导致民情激愤所致,所以使法律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和完善网络管理同样重要。



小品文摘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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